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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与查处我们在行动 巩义碱业受举报 环保部门查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23 中国环境报

  宗边

  编者按: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是环保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多次强调要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做到举报必调查,调查必有果。对于特别重要的信访案件,更是派出环境监察人员亲赴现场督办解决问题,给群众一个满
意的答复。本报也积极协助调查,进行跟踪报道。本报特开设“举报与查处,我们在行动”栏目,对信访案件进行报道。希望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本报讯河南省巩义市孝南村民不久前致信国家环保总局,反映巩义碱业有限公司的废水、粉尘、有害气体和噪声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批示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报社调查处理。总局环监局立即同河南省环保局监察总队取得联系,要求调查企业最新整治情况。在回访中,举报人反映企业正在治理,对查处结果表示认可。

  据了解,河南省巩义市碱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2003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巩义市孝南村民反映,巩义市碱业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向外排放污水、粉尘、有害气体以及让人不堪忍受的噪声,这些污染给厂区周围的群众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他们希望有关部门查明污染原因,查清巩义市碱业有限公司环境治理情况,还大家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巩义市环保局对巩义市碱业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细致核查。最新的核查结果表明,巩义市碱业有限公司16万吨/年的纯碱项目上马时已经过了环保部门的审批并通过了验收。投资5000万元的废水治理设施和烟气治理设施均已建设,正常情况下能保证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在日常的监管中,环保部门没有发现企业存在偷排行为,也未发现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伊洛河的现象。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但是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也发现了企业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没有中和池,加酸不能定量控制;厂区没有实行雨污分流,管理不善或遇到强降雨时,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废渣露天堆放,虽有定时洒水装置,但在大风天气易出现扬尘;未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

  针对这些情况,巩义市环保局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15日内购买洒水车,安装多个洒水龙头,解决扬尘问题;两个月内建成酸碱中和池,解决pH值不稳定问题;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逾期未完成上述措施,将提请巩义市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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