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皖赣沪消费者可异地投诉维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33 东方早报 | |||||||||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获悉,长三角质监互认合作体系已“扩容”,长三角质监互认合作省(市)由原来的苏浙沪三地扩大至苏浙皖赣沪五地。 昨天召开的“长三角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会议传出消息称,今后,苏浙皖赣沪五地的消费者在异地遇到质量问题时,不仅可以跨省维权,而且异地举报、投诉处理率可达90%以上。
2003年,苏浙沪三地质监部门在全国率先签署了《长三角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宣言》。在此次会议上,苏浙皖赣沪五地质监部门共同发布《合作互认行动纲领》。与三地互认合作相比,本次四省一市的互认合作的领域更宽,涉及到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打假治劣等各个方面。 五地质监部门实现互认合作后,将统一进行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和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质量状况与贡献率等综合质量分析报告。力争三年内有60个中心城市纳入定点测评城市;逐步建立四省一市主要产品与服务用户满意度指数对比数据库,三年内20大类名牌产品和20个现代服务行业进行定期测评跟踪;三年内实现省际技术法规、标准的互认互通;统一地区间的打假治劣行动,做到异地举报、投诉以及跨省维权处理率达90%以上。 早报记者 肖蓓 魏华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