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面清查新开工项目 凡违反“三同时”和“四个不批”的项目必须停建或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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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09:54 中国环境报 | |||||||||
胡鹤霄 本报讯近期,郑州市环保局将对全市841个新开工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清查,凡违反4个“一律不批”和“三同时”要求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或生产,并依法接受处理。此次受清查的项目也包括房地产建设项目。
据介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4类固定资产项目不能审批。它们是:凡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对增加排污总量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目标的区域,在没有完成削减任务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此次清查,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4个“一律不批”原则和“三同时”制度(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和自然开发项目的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项目。凡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凡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已投产的项目一律停产,并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环保局还将加强对第三产业,特别是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管理,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房地产项目,限期补办;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房地产项目,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