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评高级须先赴农村支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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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广州8月29日电(记者郑天虹)为改善农村地区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广东省决定:从今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在农村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记者从28日召开的广东省“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广东城镇中学教师首次聘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教师首次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都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教师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
目前,广东中小学教师城乡区域性结构失衡问题比较突出,城镇教师局部超编与广大农村特别是穷困山区教师缺编现象并存。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结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农村基础教育质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启动“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选派50名左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30名左右的中学领导和20名左右的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分别到全省50个山区县中学和教育局挂职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