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无条件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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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振)西安市教育局昨天明确要求,凡具备“四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各区县教育部门必须无条件安排入学。 近日本报接到多位外来务工的家长反映,他们在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办理入学时,遭遇“名额已满”等理由推脱。市教育局日前曾通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进行义务教育,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学生
据市教育局今年颁布的《关于2006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规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入公办小学、初中应具备“四证”:一是其父母的身份证明;二是公安部门办理的本市暂住证;三是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读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四是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非本市户籍的外地学生,均需持有经原籍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出外就学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和本市暂住证(或本市户籍证明)及本人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