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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尚无银行接手我省酝酿国家助学贷款新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25 云南日报

  200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计划中至今有6000万元未发放。“可还有一个比这更大的潜在隐患,如果解决不好,我们担心可能会酿成难以预料的后果。”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曾继贤昨天忧心忡忡地说,目前我省一些高校已经开学,但至今尚未确定愿意接手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这意味着:本学年云南高校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可能推迟,“不让一个贫困生辍学”的承诺也将遭遇挑战。

  6000万元助学贷款未发放

  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2005学年近两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目前约有6000万元贷款未按期发放。

  据了解,经招标,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成为2004学年、2005学年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的主办银行。此前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农行云南省分行个人业务处处长吕发昌说,2005学年计划发放助学贷款1.9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放助学贷款8380万元。而此后,农行又于近日补充发放了2000万元助学贷款,其余贷款也在陆续发放之中。

  6000万元助学贷款未发放,这意味着1万多名贫困生未得到及时资助。省教育厅有关人士担心,未获贷款的学生可能因无力缴纳学费而不能按期办理学籍注册,不得参加考试、正常毕业乃至就业。

  助学贷款尚无银行接手

  目前,最让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头疼的还不是上年度没有发放到位的6000万元助学贷款,而是与农行为期两年的协议已经到期,但新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目前还没有确定接手银行。这意味着,本学年云南高校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面临推迟的危险。

  “在上一轮高校农业银行合作的基础上,按现行风险补偿率(平均10.45%),本着自愿原则,高校和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曾继贤介绍,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于8月31日前将拟合作的银行名单上报,“但我们估计情况不会理想。”

  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卢宇辉认为,由于银校合作不力以及毕业生还贷存在预期风险,导致银行的放贷积极性受挫,影响了助学贷款的发放进度。

  助学贷款招标不顺利

  “两年来,农行省分行与高校实施银校合作,累计向高校3.8万学生发放1.7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如果当初他们不接,谁愿意来做这件事?”得知农行因此遭受非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也为对方说了公道话。

  据介绍,我省自2000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计划以来,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2000年至200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5家在云南的分行均作为经办银行,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助学贷款;二是从2004年以来,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招投标,确定农业银行独家承办2004、2005两年间我省38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

  “虽然5家银行都参加了招投标,但实际只有农行有诚意来做这件事情。”据知情人介绍,教育部及省规定了15%的贷款风险补偿率,但除了农行外,其他银行的标书中所要求的风险补偿率均等于或高于15%,甚至还有较为苛刻的条件。

  毕业生贷款违约率高

  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助学贷款已成为高校帮困助学的主渠道。截至今年6月,全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62亿元,资助学生7.7万人,受到了教育部的表彰。今年7月26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援引教育部公布的排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云南居全国首位。

  但云南目前约有20%的毕业生贷款违约或逾期未还,远远高于平均10.45%的贷款风险补偿率。有知情人介绍,违约原因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毕业生就业不稳定,收入不确定,使得相当一批获贷学生短期内无力还贷。此外,由于我国的个人信用征信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收入状况良好的毕业生也不愿还贷。

  “毕业生贷款违约,银行也无可奈何,不得不单方面承担还贷违约损失。”云南农行个人业务处处长吕发昌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银校合作未履行到位

  据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分析:国家助学贷款存在量大、单笔业务成本高、收益小且存在预期风险的特征,而承办银行都是商业银行,如果从经营角度考虑,国家助学贷款并不是很好的项目,因此,也有必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利用高校现有资源,对承办银行进行合理补偿。

  2004年11月,云南农行与云南35所高校签订《银校全面合作协议》时,也有通过银校之间的全面合作,“堤外损失堤内补”,实现银校双方共赢的期望,试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银行付出和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希望校方在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以及其他存款账户,从而适当弥补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预期风险。

  据介绍,银校合作两年来,已有14所高校在农行开设基本账户,但还有一些高校与农行的合作不尽如人意,最主要的就是,这些高校的基本账户一直开在别的商业银行,而无法转到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来。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基本账户能否在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开立,客观上直接制约了银校之间的全面合作。

  高校也有高校的难处。根据现行政策,基本账户一旦开设,除非机构变动,否则不能随意转移。另外,其他银行对高校的支持也很大,若基本账户因助学贷款项目而转移,则会挫伤其他银行的积极性,财政部门如是说。

  省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有关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题协调会,政府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助贷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银校合作的积极性。同时,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也作出批示,要求云南省教育厅就国家助学贷款计划困难情况对教育部报告说明。

  近日,由高峰副省长主持的一次专题研究会议决定,为加强对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由省教育厅牵头组成。此次会议还对省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高校提出了4项要求:一是高校要把贫困生资助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助困体系;二是经办银行要尽快审批发放上年度没到位的剩余助学贷款;三是省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将“助学贷款覆盖率、毕业生就业率、助学贷款违约率”列为评估、考核高校的重要指标;四是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记者了解到,农业银行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无论困难多大,都有信心继续承办并做好新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但目前,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方面的协议仍未签订。

  保险公司介入助学贷款

  目前,省教育厅正牵头与省财政厅、农业银行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以及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透露,其中可能将增加一些鼓励银行接手国家助学贷款的举措。比如,鼓励高校新增金融业务优先转向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省级财政高等教育方面的金融资源也将尽量向承办银行倾斜。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省政府提出将积极支持保险公司介入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体系。据透露,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以及有关银行、保险公司和高校,正在对国家助学贷款保险业务问题进行研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并提出比较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报省政府。

  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

  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曾继贤昨天向记者介绍了辽宁、贵州、湖北、天津、福建等一些兄弟省市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方面的一些经验。他认为,我省可以学习借鉴其中的一些经验,建立助学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

  辽宁:银校全面合作,省财政专户存款向中标银行调整,并将社保资金转到经办银行,省属高校经费专户逐步转到中标银行,这些意见已由省政府转发各地。

  湖北: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教育系统的零余额账户转到经办行,省财政已初步统一,要求上报政府同意后执行。

  天津:超过13%的违约呆坏账拟由政府、学校、银行按比例分摊,目前正在协商。

  福建:由学校与银行协商后自由组合,6家银行参与,银校合作全权由学校处理,同时正准备设立风险准备金,由财政部奖金、学校学费的10%以及省财政各出一份。

  (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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