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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发布声明:索赔金额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0:52 国际在线

  新闻回放:

  6月15日和22日,《第一财经日报》(以下简称《一财》)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两篇报道,揭露台湾首富郭台铭在大陆投资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富士康认为报道不实,侵害其名誉权,其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7月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佑和《一财》编委翁宝,索赔3000万,其中王佑20 00万,翁宝1000万
,并提出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了两人的房产、汽车和存款。据了解,这是目前中国大陆向媒体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越过报社直接向记者起诉并查封记者私有财产的案件。

  以下为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声明原文:

  一、针对上海《第一财经日报》两位采编人员于2006年6月15日,以"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等不实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事实,伤害企业商誉,本公司诉诸法律,以争取司法公正裁断,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商誉,这是我们惟一的选择。

  二、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是本公司经营中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求,为此邀请市属医院进驻厂区设立社康中心。我们并坚信中国年轻人体质强健,不会百分之五十有病,我们有事实根据说明公司员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健康强壮的。

  三、记者的报道必须客观公正、力求与事实相符,这是媒体从业人员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与素养,也是最基本的责任要求。我们认为此报道的采写过程草率失真,未善尽最基本的查访与求证的责任。

  四、我们坚信广大记者朋友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是善尽言责的,但极少数践踏新闻自由旗帜与精神的个人,我们必须严正以对,以正视听。

  五、此事件中本公司要求的是,保护公司商誉,维护中国人的尊严,任何事后的赔偿,都只是形式。我们在此郑重声明,赔偿本公司商誉损失的金额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六、此事件乃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不希望事实被任意扭曲与误导,请广大记者朋友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理性报道,这是我们谦卑的呼吁。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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