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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录取,高校教职工:应得福利 教育部:决不允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暑假期间,东北某高校部分教职工因不满学校在今年的招生中对其子女的优惠政策作出改革,集体向校方抗议,提出“要公平、要公正、要上学”,要求学校对其子女予以大幅度降分录取。

  事件发生后,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使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弟这一半公开的秘密更加公开化。

  东北某高校:往年录取本校子弟比其他考生低上百分

  上述的东北某高校所在省今年的一本分数线为理工类570分,文史类550分。而该校第一批在本省的最低分数线,理工类为593分,文史类为579分,分别比省一本线高出23分和29分。

  据该校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我省的二本线史类科理工类都是480分,本校教职工的要求是,凡是够480分的,校方都要录取,不录取就是不公平,就是不公正。”

  如果按照教职工的要求予以录取其子女的话,也就意味着部分教职工子女能以降低上百分的高考分数,获得与其他考生同样的录取资格。

  据知情人士透露,往年该校的教职工没有进行过抗议,就是因为往年该校都是按照二本线对学校子弟进行招生的。而导致教职工今年发起抗议的直接原因,据说是学校只争取到一本线下2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较往年而言,学校子弟的录取分数线大幅度提高,致使按照往年政策可以入学的部分本校子弟无法进入该校。

  “由于学校规模较大,不单是教师子女,连该校后勤工作人员及附属医院的工作人员的子女,都要求享受这一政策。因此,这一规定可以影响上百人之多。甚至一部分教职工子女连二本线都没有达到,也要求享受这一照顾。”该知情人说。

  教育届人士:诸多高校都有类似的内部照顾政策

  “这所学校反映的情况并不是个案,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弟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甚至在一些高校的招生章程中也有体现。”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罗立祝告诉笔者。

  在他的提示下,笔者查阅了许多所高校的招生章程,果然发现有不少高校明文标注了这种“内部照顾”政策。

  在南京××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第三部分“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中,“选择录取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就赫然在列。

  南京××大学2006年江苏省招生章程中,“为本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和本校学科带头人子女”与“烈士子女”等其他降分录取对象一起,同列在“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之中。

  此外,笔者还在徐州××大学、××大学、南京×××大学、江苏省××师范学院等高校的2006年招生章程中,发现了类似的规定。

  教职工:降分录取其子女是理所应当的福利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高校的教职工把子女优先录取入本校学习,看成是一种理所应当拥有的福利。2005年,湖北省教育厅规定“高校教职工子弟不再享受照顾”后,有教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时上书表示:“各行各业都有对自己的福利和对子女的照顾。石油部门烧气不要钱,电力部门用电不要钱,金融部门全家老少全在一个单位工作,所享受的待遇是其他行业望尘莫及的。我们高校没有什么其他福利可言,唯一有的就是可以挖掘教育资源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某部属高校招生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今年该校对本校子弟的降分录取要求更为严格,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很大。“有教职工扬言,为了子女的教育问题,要跳槽到其他能降分录取他们子女的高校去,好像他们子女上大学是想当然的福利一样。”

  迫于压力,高校不得不提高本校子弟入学门槛

  近些年来,教育部加强了高招管理工作,推行高招“阳光工程”及“六公开”、“六不准”政策,并加大了对高招的监察监督。

  2005年,《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表示“谁主管,谁负责”,“对违反高校招生、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中,也多次规定,“高等学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

  正是因为这些规定和要求,高校对本校子弟降分录取的压力和风险也越来越大。近些年来,许多学校对本校子弟入学都抬高了门槛。

  教育部:坚决不允许高校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

  针对某些高校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的现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8月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部坚决不允许这一现象发生,对违规录取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欢迎媒体曝光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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