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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三项户籍政策(详见第8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0日14:4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通讯员关玺华)北京市户籍政策从后天开始将作出调整。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并对未成年人户口进京审批条件进行了一定调整。

  公安机关除了取消收养独生子女不予解决进京入户的限制以外,还将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调整为3条: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2、养
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另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继父在京入户条件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在京入户条件也有所调整。J174(详见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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