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受害者第五次起诉慰安妇案被日本法院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0:49 华夏时报 | |||||||||
国内五大社团联合抗议 拟组建专门调查委员会继续抗争 本报记者江金骐报道 昨天下午3:00(东京时间),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林亚金等6名“慰安妇”及7名受害者遗属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消息传回国内后,全国律协、全国妇联、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等5社团,当即发表“联
据了解,日本法院这次驳回我方的诉讼请求,仍然以“国家无答责”为由,对此,康律师指出,所谓的“国家无答责”,并非是日本的国家法律,而只是日本国在明治期间形成的一个法理,其核心意思就是:凡是在天皇指导下的公务人员,国家对这些人的侵害行为不负责任。依据这个法理,对日军当年摧残邻国妇女的行径,国家不加过问。“照这样,日本国难道还有道义可讲?” “我们不会因为败诉就停止斗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说,我们的做法,已经获得了日本国内许多正义律师的支持,下一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等5家社团组织,将联合组建“中国原‘慰安妇’受害者史实调查委员会”,通过对原“慰安妇”材料的搜集与整理,“让日本政府在史实面前低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