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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受害者第五次诉慰安妇案被日法院驳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1:36 新京报

  

中国受害者第五次诉慰安妇案被日法院驳回(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宣布民间将成立慰安妇调委会。司徒北辰摄

  日本法院认定侵华日军犯罪事实,但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等诉求

  本报讯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30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海南岛“慰安妇”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矢尾涉在判决中驳回原告的诉求,但基本认定了侵华日军二战期间在中国海南岛绑架、监禁和强暴妇女的事实。

  侵华日军在二战期间占领海南岛,并在部队驻地附近设立“慰安所”,将许多当时年仅14岁至18岁的少女绑架至“慰安所”,对她们实施监禁并进行强暴。

  2001年7月16日,在日军侵占海南岛期间,被迫担任日军性奴隶(慰安妇)的陈亚扁等8名受害幸存者,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状告日本政府。在诉状中,这些老人陈述了自己的受害经过及由此而受到的精神伤害,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她们受到伤害的事实,向她们公开道歉,并在日本4大报纸上刊登《谢罪文》,恢复她们的名誉;同时要求该案的诉讼费由日本政府承担。陈亚扁等人分别系黎族和苗族人,她们当年最小14岁,最大17岁,均未婚。诉讼中有2名原告已经去世,7名遗属参加了诉讼,现共计13名原告。

  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司徒北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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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律协称日本判决中国慰安妇败诉是倒退

  本报讯(记者司徒北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昨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海南岛“慰安妇”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昨日在北京宣布,该协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成立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以事实来督促日本政府正视历史。

  民间对日索赔鲜有胜诉

  于宁指出,东京地方法院此次作出的一审判决较之以前更加倒退。东京地方法院的法官在判决中,确认了日本侵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性暴力的加害行为,遗憾的是,仍没有勇气判决日本政府承担责任。

  于宁说,10年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虽然鲜有胜诉,但纵观近几年日本法院的判决结果,在不法行为和侵害事实的认定上还是取得了很大进展。这对于从事这场诉讼的中日两国律师来说,意味着一种精神上的胜利。但是,今天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以国家无答责和超过除斥期为由,完全不承认侵害事实和不法行为,回避了事情的性质,这是一种严重的倒退。

  “即使败诉,我们也没有打输这场官司,也达到了部分目的。在公理面前,输的是日本政府。”于宁表示,“通过这类诉讼活动,我们追求的是和平和尊严,也将教育日本政府和国民认识到曾经发生在亚洲的惨痛历史。”

  五单位谴责日不当判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国

抗日战争史学会5家单位发表联合声明,对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不当判决表示强烈谴责。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查明“慰安妇”制度到底给中国妇女造成多大损害,以及幸存的慰安妇究竟还有多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成立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目的是查清事实,以维护中国受害妇女的人权和

中日关系的长期友好。

  ■调委会职责

  目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计划成立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并考虑设立“慰安妇”赔偿基金。该委员会将用5年的时间,与史学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合作,调查“慰安妇”制度对中国妇女造成的侵害和中国“慰安妇”的真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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