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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李文昨被执行死刑(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2:04 重庆晚报

  

黑老大李文昨被执行死刑(图文)

  市高院对李文涉黑案进行宣判

  本报讯“李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昨日上午,随着市高院副院长李元鹤的终审宣判,黑老大李文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与此同时,该团伙的其余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8
-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李文的女友李小芬被判刑10年。

  市高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李文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找到九龙坡区杨家坪极地酒廊总经理李某,为其充当黑保安,每月报酬1万元。李文等人也准备了砍刀等凶器,长期存放于酒廊。在此过程中,李文将刘波、蒋文岭、李小芬、杜万春、刘军、周明军等人纠集在一起,通过订立诸如“听大哥招呼”、“打架要敢动手”、“被警察抓了不许乱说”等所谓的组织纪律,统一提供食宿等方式,用垄断夜市、“扎场子”等方式聚敛钱财,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报2月7日报道)。

  一审宣判后,李文和李小芬等人上诉到市高院,副院长李元鹤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李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持刀故意杀死一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故维持原判,依法判决李文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李文昨日被执行死刑。

  据介绍,这是今年初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法院公开宣判的第4起涉黑案,该案也是市高院死刑二审全部开庭以来,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所开的第一个示范庭。昨日市高院已把此案庭审的视频资料和判决书放在网站上,市民只需输入“重庆法院网”,就可点击收看。

  (记者 易守华/文 杨帆/图)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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