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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察待遇不再由职级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2:49 海峡都市报

  N据《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深圳警察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记者29日获悉,经过3年多的反复修改和论证,在全国备受关注的深圳公安职业化改革方案已经深圳市委常委会议通过,不日将进入实施阶段。据悉,深圳市公安系统现有工作人员将分为警察、文职和雇员三类进行管理,警察仍然是公务员身份,但待遇不再由行政职级决定,而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进行专业
定级,以解决目前大部分干警职务不上工资不加的弊端。

  记者同时获悉,法院、检察院职业化改革方案已分别经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批复原则同意,上报了深圳市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待市委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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