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凭工资欠条将可直接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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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13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为方便农民工依法追索工资,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劳动者以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如果劳动者愿意将此类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处理纠纷也是可以的。
另外,昨日出台的司法解释还强调,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扣押劳动者证件、档案、押金,因此发生的争议,法院应该受理。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