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范民警行为: 男民警不得挽裤腿儿女民警不得穿吊带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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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15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西安8月30日专电(记者 耿学鹏)西安市公安局近日重新审定《西安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行为准则》,细化规范民警行为。新准则明确规定,男民警不能开怀解带,不能卷袖子挽裤腿儿;女民警不能化浓妆,穿吊带服装。 重新审定后的《西安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行为准则》具体内容包括:民警上班时着装穿戴必须整齐,男民警不能开怀解带,不能卷袖子挽裤腿儿;女民警不能化浓妆,穿吊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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