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低工资9月上调至750元 12年来第8次提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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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3:52 国际在线 | |||||||||
未来五年培训千万农村劳动力 “这次工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浙江经济水平发展比较快,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有相应提高。”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士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既能保障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又不妨碍当地的经济发展。
劳务市场戏剧性的变化以及由此演绎出来的越来越严重的“民工荒”,也是各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2002年第三季度,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的求人倍率(即需求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首次突破1,达到1.03,第四季度为1.49,此后,浙江的市场求人倍率始终在1.20以上,到了2004年,这个数据一度达到1.55。 尽管到了2005年,这种状况有所缓解,但当年度进入浙江的外来劳动力人数维持在800万~900万之间,这个数据依然小于该省当年实际需求总量。 浙江省计划到2010年,在全省完成对1000万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万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500万人),基本解决当前的劳动力短缺难题。 最低标准只是实际工资底线 “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也是必要的,只有调整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使员工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才能实现双赢。”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士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 他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而是向提供了正常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的底线。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最低工资制度并非意味着企业可以以最低工资标准为标准计发工资。(第一财经日报 宗新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