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肃处理当涂“6·16”特大爆炸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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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0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书喜)记者昨天从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获悉,当涂盾安化工有限公司“6·16”特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爆炸事故,受到严肃处理。8月25日召开的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根据处理意见,对盾安公司董事长王涌、总经理王自军、副总经理鲁临盛、乳化车间主任房军4名企业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1名正县(处)级干部降级处
2006年6月16日15时9分,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的安徽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粉状乳化炸药生产车间生产线发生爆炸,共造成16人死亡、3人重伤、21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606.66万元。 省长办公会议指出,这是一起因企业违法改扩建且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操作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当涂“6·16”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