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被疑滥用司法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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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4:55 重庆晨报 | |||||||||
该院表示诉讼案程序上无误,有可能在未来几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近来,台资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企业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并索赔3000万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财经》杂志迅速发出声明,对该案的司法状况表示质疑。
《财经》本案司法存在三大问题 《财经》表示,作为以致力舆论监督、推进法治建设为己任的新闻媒体,《财经》将密切关注有关事态的发展。 《财经》认为,一财记者翁宝、王佑被诉,翁宝夫妇、王佑被查封冻结财产事件,反映出目前本案的司法状况至少存在三个问题: 第一,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如所请,迅即查封当事人财产,而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深圳中院至今未向两位被查封财产的记者送达起诉状副本,显然违法。不知这样的程序发明所自何来? 第二,深圳中院欲查封翁宝的财产,实际查封的却是翁宝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因此非法查封了翁宝妻子的财产。这样的司法行为涉嫌职务侵权。 第三,深圳中院在两份裁定书上的查封的理由,都是“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应予采纳。”然而至今,两位记者对原告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理由是什么都一无所知,凭什么得出结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应予采纳”,至今未见具体说明。因此,深圳中院涉嫌滥用司法权。 深圳中院诉讼案程序上无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负责人称,深圳中院在看到媒体相关报道后,主要领导人召开会议研究,立案庭又重新审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续,认为此案“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和问题”。鉴于此案引起的巨大反响,深圳中院将加快此案审理进度,“快立案、快开庭、早日审结”。 虽然法院方面目前未作任何回应,但有可能在未来几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综合消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