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 医疗单位严禁擅自设立新收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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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 魏丽英) 日前,国家发改委通报了8起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市二医院涉及价格违法金额161.62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市卫生局向各区(市)县卫生局及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9月3日前对2004年1月以来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集中自查,严禁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收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市卫生局要求县及县以上医疗单位明确内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价格管理人员,院领导牵头,层层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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