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乱象,让百姓住不塌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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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44 山西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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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入省城的外来人口一天天在增加,由于上学、工作需要流动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但是省城房价高得让人望而生畏,怎么办?政府和专家都说,租房也是正确的选择,但房屋租赁价格也在上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今年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中,太原市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上涨7.3%,涨幅仅次于青岛,列全国第二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太原出租房的月租金普遍上涨了50-150元,一些黄金地段的房屋月租金上涨幅度更是达到20%-40%。而同时,房屋租赁市场的种种乱象,让老百姓面对住房这个基本生活问题时,并不轻松
租房者说 水费、电费都有国家规定标准,可到了我们小区,却是房东说了算! 既然我已经租住了这房子,房东就不该还拿着房门钥匙,也不能随便出入。 按说这是房东的事,跟我没关系,但令我痛苦的是看房的人三教九流,但房东并不在意,根本不去深究租房人的来历。 租房者不过是个过客,遇上比较“心狠”的房东,赶你没商量。 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话要说到“租房族”的身上,就是“住人的气短”。 都是草签一个协议,一手付钱,一手交房,从没有想到过上啥税,而且也没听说哪个部门管这事 交房费周期短,协议不正规,房东和租房的人根本不会把租房和交税联系起来,也从未有政府机关过问租房交税的事。这提法会让许多房东感觉可笑。 乱象一 水电费房东说了算 “水费、电费都有国家规定标准,可到了我们小区,却是房东说了算!”为此,从临汾来太原打工的何女士十分不满,但她也没办法,“谁叫咱是租房人呢?” 今年3月份,何女士和朋友在大营盘附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每月400元。地理位置不错,房价也不高,加上水电等费用,每个月两人最多支付900元。何女士非常高兴,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签订租房合同时,房东提出,由于房子属于单位宿舍,水电暖气等费用单位会每月从工资卡上划走,所以何女士必须在付房租的同时,将水电等费用都交清。 何女士觉得很不公平,但迫于住房压力只好同意了这个“不平等条款”,每月预先支付水费、电费各30元。现在一度电是0.475元,家里的电器总共就三四件,每月再怎么用也走不了60多个字啊! 部门说法: 太原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目前太原市的出租房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进行水电一户一表改造,水电费偏高有误差的问题,大致由以下几个原因引起:一是偷电、偷水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线路老化,管道滴漏,导致水电在输送过程中产生损耗。 如果房东故意提高价格从中获利,这是不允许的,如果总表和各分表间确实有误差,把误差费用平摊到各租户身上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房东在提价前应该向租户解释清楚,并与租户进行协商。 乱象二 租房后房东还随便进 如果不是有一次忘了关水龙头,小李还不知道房东有自己家门的钥匙,并在他上班离开后时常“光临”。 小李回忆说,8月3日,他忘了关水龙头就去上班了。下午回家后发现,厨房十分凌乱。小李吓了一跳,还以为家里闹了贼。邻居告诉他房东来过。 虽然房东是好心,可小李很生气,“既然我已经租住了这房子,房东就不该还拿着房门钥匙,也不能随便出入。”为此,小李和房东交涉,房东却指责他,“你怎么老不拖地啊,也不保持通风,屋子里一股怪味。”小李又尴尬又生气,感觉房东侵犯了自己的隐私。 部门说法: 山西府东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当房东把房子租给租户后,租户就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房东不应该在没有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租户的房间,否则就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乱象三 中介永远都在看房 2005年6月,就要大学毕业的郭进一直为找房子发愁。不得已,小郭到并州路上的一家房屋中介行求助,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说有消息会通知他。过了两天,小郭接到中介行电话,说寇庄有房源,让小郭去看看,同时要求他交50元的看房费。小郭交了看房费去看房,结果发现这是个三室一厅的大房子,自己根本无法负担房费。中介行则表示会继续为小郭找房,直到他满意为止。此后一个月内,小郭就再没接到中介行通知。小郭打电话询问,对方表示一直在留意。因为一直没有看到合适的房子,小郭要求收回看房费,但中介行认为,房子让他看了,是他自己不满意,看房费是不可能退还的。 部门说法: 房地部门表示,目前有不法中介变着花样诱骗租房者上当,收取信息费或咨询费,带着租房者假装四处看房,却并不为其提供真正的房源信息。找房人应该找有营业执照正规中介。 乱象四 房东不管租房人身份 为了上班方便,袁女士和男朋友在寇庄西路租了间50平方米的单元楼。 “楼里有100多间房屋”袁女士告诉记者,房东在很多报纸上做了小广告,每天有不少人来看房。“按说这是房东的事,跟我没关系,但令我痛苦的是看房的人三教九流,但房东并不在意,根本不去深究租房人的来历。” “这让我觉得很没有安全感。”袁女士说,前几天她加班回家晚了点,一进楼房,就遇到两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跌跌撞撞走下楼,从她身边经过时,那几个人大声笑着对着她指手画脚,嘴里还不干不净的。 和房东交涉了几次,房东一直置之不理,无奈,袁女士只好每天下班早点回家;而周末朋友们想去她家玩,她也不敢答应,生怕同事知道自己的居住环境。 部门说法: 房地部门指出,《太原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对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做出明确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无正当职业的流动人口;督促、带领承租人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对出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乱象五 “驱逐令”随时下发 俗话说“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话要说到“租房族”的身上,就是“住人的气短”。租房者不过是个过客,遇上比较“心狠”的房东,赶你没商量。最近,在某机关工作的小梁就遇到这么一件憋屈事。 2004年,大学毕业的小梁进入省城某事业单位工作,家在忻州的他在双塔街一个小区安了个家。租房之初,小梁和房东草签了一个协议,房费半年交一次。今年7月,房东突然电话通知小梁,说儿子要结婚,房子得装修,要小梁尽快把房子腾出来。小梁一听蒙了。按租房协议,房东要求腾房,要在两个月之前通知房客,为其留下另找房屋的时间,因此房东这种举动,让小梁很是不满。不满归不满,小梁却只能另觅新居,同时向房东付了8月份的房费。但让小梁意外的是,8月20日,房东忽然下了最后通牒,要他在8月21日当天交钥匙走人,而且亮出底牌,说并不是为儿子装修房子,而是又转租给了别人,对方正等着入住呢!生气之余,小梁和房东发生了争执,但“胳膊扭不过大腿”,小梁最终没挨到月末,搬了出来。 部门说法: 房地部门有关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乱象六 不备案不上税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租房行列,租房收入已成为一些家庭的重要收入,尤其是在太原的各个城中村,村民的经济来源就是出租房屋。在调查中,记者向许多住户和租房者提起房租也要上税,但几乎没人关心这个问题。 太原市南内环街某小区一房主表示,每次自己出租房屋时,都是草签一个协议,一手付钱,一手交房,从没有想到过上啥税,而且也没听说哪个部门管这事。 从上大学时就开始租房,工作了三年仍租房住的小李则表示,租房这么久,城中村、住宅小区都住过,每次都是三个月或半年交一次房租,连收据都没要过。在大家心中,房屋出租,没有上税一说。在某机关工作的小马认为,交房费周期短,协议不正规,房东和租房的人根本不会把租房和交税联系起来,也从未有政府机关过问租房交税的事。这提法会让许多房东感觉可笑。 部门说法: 太原市地税局征管处工作人员介绍,2001年前,出租房税费比现在高许多,为了减轻居民住房负担,国家将相关税种税率调低,但主动前来缴纳的人还是很少。主动纳税的,多数是租赁沿街门面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001年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出租自建房屋,要根据经营收入征收4%的房产税、3%的营业税和10%的个人所得税。太原市房地局非住宅管理处租赁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凡是房屋出租都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备案金。出租房屋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一年缴纳100元。但现在太原市房地局每年收取的备案金只有50多万元,按此推算,来办理登记备案的人只有5000户左右。太原仅流动人口每年就有数十万,这些人来太原后,绝大多数都要租房,每年5000户显然少得可怜。 本报记者 陈俊琦 张勇 王晓娟 郑书成 制图:张园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