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记者财产被查封有无依据 三问富士康天价索赔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5: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中央电视台、《新快报》报道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深圳富士康公司,以所谓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天价索赔。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旋即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楚天金报前日曾作报道)。此举震动了中国新闻界和法律界。

  记者财产被查封有无法律依据?

  事件发生以后,很多人都在质疑这样一个问题:深圳法院为什么仅在受理案件后就可以查封、冻结两位记者的财产?天津高院一法官表示,法院在立案受理案件之后,为了保障原告的权利,可以查封、冻结被告人的财产,“且不论诉讼对象是否错了,单看查封行为来说也是合理的。”

  该法官透露,像这样的案件,任何一家法院都是愿意受理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法院立案之后,就可以收到一笔诉讼费。该费用先由原告垫付,等审判结果出来以后,再由败诉一方承担。据该法官粗略估算,这个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该高达16万元左右。

  记者能打赢这场天价索赔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名誉侵权案件的司法解答和司法解释,此案中,很明显,记者从事的是“职务行为”,即使文章侵权,承担责任的也应该是第一财经日报社,原告将两名记者告上法庭的诉讼行为是“告错了人”。

  此外,一旦进入实体审判,那就要看《第一财经日报》的两篇报道是否实质上构成侵权。具体到富士康的报道,记者有大量的一手采访,也有苹果公司的间接认证,更有其他媒体的进一步报道,现在看来,《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法律上应该是站得住脚的。

  富士康是为了维权吗?

  法律上的问题是清晰的,相信富士康这么有实力的公司对此应了然于胸,但富士康仍然采取这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举动,显然是另有他意。

  对此,《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起诉记者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显然,这起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身的名誉权,而是要通过诉讼来打压记者,用经费巨大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拖垮记者,让记者经受不起诉讼的高成本,从而作出有利于他们的退步。”

  《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称,“富士康绕过报社,起诉记者和编委,显示出他们对国情的“吃透”。在这场博弈中,企业占了上风,劳动者落了下风,舆论监督处于窘境,地方政府和法律则失去了正确的“站位”。

  《中国经济时报》评论称,富士康的目的,无非是想整垮敢于铁肩担正义的记者,“以儆效尤”,令其他媒体不敢再对之进行监督。

  市民捐款支持被诉记者

  日前,一封表达支持的信送到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的手中,信中还夹着沉甸甸的1000元钱。自从两名记者遭富士康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案被报道以来,许多陌生人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向两名记者表达支持。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也已关注该事件。“记协会坚决维护新闻工作者在报道过程中的正当权益,并最大限度地动用自身的力量去保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3000万索赔额狂降到1元

  昨晚10时,此案发生戏剧性变化,原告富士康公司高层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将索赔金额降为1元人民币,并解除对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追加《第一财经日报》为被告。原告方发言人解释说:“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忽略了正义。希望减少索赔额后,媒体能重新检讨此事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