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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限层高并非叫停挑高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08:3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层高超过3米的挑高住房项目并不会被叫停。昨日,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副站长孙晓文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明天起实施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规定住宅层高不得低于2.8米,也不得高于3米,但这并不意味着江苏省会叫停挑高住房。孙晓文说,层高超过3米的挑高住房和酒店式公寓不属于“住宅”,也不受这3米层高的限制。

  挑高住房被踢出“住宅”范围

  在新版的《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中规定,“住宅”的层高不得超过3米。规定一出台,让不少人以为江苏省将限制层高3米以上的挑高住房。对此,孙晓文表示,新规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规定。对于不能达到“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和阳台”等空间齐全的建筑,将被踢出“住宅”这一概念范围。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存在的挑高小户型、酒店式公寓等特殊住房,将不受层高3米的限制。

  在解读层高3米的限制时,孙晓文说,“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不应高于3米”的规定,其中包含了楼板的厚度。对于房间内净高,规范另有规定。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能低于2.4米,局部最低也不能低于2.1米,并且单间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带阁楼有坡顶的住宅,坡顶下一半的室内面积净高不得低于2.1米。厨房和卫生间的净高不得低于2.2米。半地下室作储藏室、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的净高也不能低于2米。

  住宅使用面积起码要44平方米

  在此次出台的设计标准中,住宅按照其空间使用个数和使用面积被分为四类。其中一类住宅要求居住空间数量达到2—3个,二类达到3个,三类3—4个,四类4—5个。使用空间个数最少的一类住宅也被要求须具备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有关人士在解读标准时表示,这样一个空间要求实际上将住宅与现今所说的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区别开来。

  除了空间上的要求,住宅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被规定为44平方米。其中要求起居室不得小于12平方米,厨房不得小于5平方米,储藏室不得小于1.2平方米。不过,一类住宅44平方米的使用面积并不包括阳台面积,标准中规定一类住宅的阳台面积为4平方米,这意味着最小的住宅其套型面积要达到48平方米。

  南京一家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家表示,新标准解决了“国十五条”规定延伸出来的“中小套型住宅到底可以做到多小”的问题。该专家认为,以前日益奢侈豪华的设计并没使得人们关注住宅的一系列下限,但当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必须按比例执行的时候,对“小”的关注程度必将上升。他认为,新出台的、曾很难触及的最小标准,将对开发商和设计师的心理产生从未有过的约束感。

  新标准实施以项目图审为节点

  据了解,新版本《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从明天起将正式施行。是不是9月1日后的住宅开发项目都必须按照这一标准做呢?孙晓文表示,新标准的实施以项目的设计图纸审查日期为界限,凡在9月1日后进行项目设计图纸审查的项目,都必须按照新的设计标准来。

  “这是一个强制实施的规范。”孙晓文说,在标准实施之后开发的住宅项目,如果业主发现住宅的高度达不到这个标准,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其进行赔偿。

  作者:朱福林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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