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采购人不能当评标专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1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婷娟) 为反商业贿赂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长春市委办公厅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全面加强监督管理,通知特别强调今后采购人再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今后,凡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使用财政性负债资金在内,进行的货
通知还要求加强专家评委的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所使用的专家评委,必须从财政部门建立或认定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同时该通知还明确规定,今后,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