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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冻两名记者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49 京华时报

  据《新快报》《广州日报》报道昨天晚上,富士康天价索赔案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翁宝及王佑个人财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列第一财经日报报社同时为被诉对象。

  记者拨通了翁宝的手机,翁宝证实了这一消息。翁宝表示,他也是在半个钟头之前才得知这一消息。原来,台湾的一名记者同行在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上看
见这一消息,立即电话通知了第一财经日报的一名同事,同事再把这一消息转达给了翁宝。

  “大概在半个小时前我刚刚得知这个消息。”翁宝说,他表示,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获得今天这样的结果是全国新闻同仁共同的胜利,他表示对所有媒体从业者表示感谢。不过他也强调说,目前的胜利只是一小步。

  翁宝在电话连线时一直不断强调对郭台铭的敬意,他说,自始至终依然对郭台铭先生保持一种敬意,也能够理解一个决策者难免会有出现偏差甚至错误的时候,但是能够做到主动调整,并最终完成这种决策,“我对郭台铭先生表示敬意。”

  翁宝说,在接到消息后还需要镇定一段时间,并且需要重新做一个梳理和评估。并且目前诉讼主体已经变更为报社,具体的后续事宜则应由第一财经日报社的法务来进行。

  记者对此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于海涌副教授。于海涌分析案件的标的额和诉讼对象的改变应当是由原告方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出而变化的,而由于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这1元钱当然不需要诉讼财产保全,所以法院也就解除了对翁宝和王佑的个人财产冻结。

  他分析说,这表明这一场官司已经演变成为“面子官司”,也就是富士康方面通过改变标的来说明,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一个是非曲直的说法;把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是搞错起诉对象的错误改正了过来,富士康的改变是正确的。他说,当然诉讼对象和标的改变并不会影响案件的性质认定,下一步就看双方如何举证,法院如何取证,法官如何判案了。

  来自台湾媒体的消息称,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对鸿海态度转变的解释是,鸿海起诉记者一事,经过连日来媒体与网路的报导转载,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经扭曲。丁祈安称,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鸿海希望通过撤销3000万元人民币假扣押后,媒体能重新评价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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