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协:判决中国"慰安妇"败诉是一种倒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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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0:57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消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30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海南省林亚金等“慰安妇”的诉讼及索赔请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认为,此种行为是一种倒退。 2001年7月,林亚金等原日军“慰安妇”,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日本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日本政府在中、日两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位原告2300万日元。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专家指出,根据联合国规定,反人类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日军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属反人类罪,日本法院以超过时限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回避了事情的性质,这是一种严重的倒退。 “慰安妇”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从1995年至今,中国大陆“慰安妇”对日索赔诉讼案共4件,台湾1件。这些案件无论一审、二审,均为败诉。除此之外,韩国和菲律宾的“慰安妇”案,到目前为止,也以败诉为最终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