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3万优抚对象待遇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09 锦州日报

  本报讯 唐振友、记者赵晓强报道:今年以来,我市加大筹资工作力度,先后增加550多万元财政资金,为1.3万名各类优抚对象提高了优抚待遇。

  提高入朝民兵民工和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提高入朝民兵民工和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成建制入朝民兵民工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对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从每人每
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2006年市级财政下达民兵民工和在乡复员军人遗属定期定量补助经费150多万元。

  提高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水平。从2006年7月1日起,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缴费标准参照上年度参保退休人员平均报销医疗费标准缴纳,住院医疗享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日常门诊费仍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到重点优抚对象手中。2006年市级财政已下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250多万元。

  为城镇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我市从2006年1月1日起,政府对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全年预计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100多万元。

  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可享受生活补助费。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2006年已下达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50多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