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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索赔由3000万降为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1:27 汉网

  综合《广州日报》报道昨晚,富士康天价索赔案出现了戏剧性的跌荡起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之前因富士康起诉而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翁宝及王佑个人财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此前,因不满有关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鸿海旗下子公司(属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索赔,并要求法院查封、两记者的个人财产。

  专家分析由于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这1元钱当然不需要诉讼财产保全,所以法院也就解除了翁宝和王佑的个人财产冻结。

  富士康首发声明:“记者践踏新闻自由”

  8月30日11时,富士康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向新浪科技发来声明,称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所获赔偿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以下为声明内容:

  一、针对上海《第一财经日报》两位采编人员于2006年6月15日,以“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等不实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事实,伤害企业商誉,本公司诉诸法律,以争取司法公正裁断,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商誉,这是我们惟一的选择。

  二、维护员工身心健康是本公司经营中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求,为此邀请市属医院进驻厂区设立社康中心。我们并坚信中国年轻人体质强健,不会百分之五十有病,我们有事实根据说明公司员工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健康强壮的。对极少数践踏新闻自由旗帜与精神的个人,我们必须严阵以对,以正视听。我们在此郑重声明,赔偿本公司商誉损失的金额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对鸿海态度转变的解释是,鸿海起诉记者一事,经过连日来媒体与网络的报道转载,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经扭曲。丁祈安称,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忽略了正义。鸿海希望通过撤销3000万元人民币后,媒体能重新检讨此事件。

  《第一财经日报》声明:坚决予以反击

  8月30日21时,《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声明,称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是滥用诉权,将予以坚决的反击,下为声明全文:

  本报记者王佑的采访报道属于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报承担。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直接针对王佑个人的起诉以及财产保全措施,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是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侵权行为。

  对于鸿富锦滥用诉权,侵犯本报记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报记者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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