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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落入法网 判决已下,但受害人为何被"忽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2: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肥西青年李韬路遇4劫匪,被抢走手机,惨遭毒打。警方抓住4名劫匪后,由此顺藤摸瓜,一个由14人组成的“少年帮”落入法网。判决已下,但受害人却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原因何在?

  路遇劫匪 惨遭毒打

  2005年11月24日晚上7时许,李韬下班经过南七附近时,路边窜出4名少年,将他一顿毒打,抢走手机后还不满足,一少年又捡起砖头狠狠砸向李韬的头部,扬言:“叫你记住我的厉害!”李韬大声呼救,幸亏过路市民及时报警,4名劫匪束手就擒。这个抢劫团伙的其他10名成员也很快被警方抓获。李韬当时昏迷了五六个小时,经肥西县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案发后第二天,李韬的家人就及时向警方提供了血衣、病历等物证。李韬的父亲李茂友说,当天他找到包河区刑警二队,请求拿点钱回去给孩子治病。一位邓警官说没有钱,只留下血衣,让他把病历带回去,没有让他做伤情鉴定,只是说:“这个案子很复杂,要到明年5月份才能处理完结,你们就不要跑了,有什么事我们会电话通知的。”“放心吧,打你儿子的几个人,都够得上判刑,不会放了他们。”听罢此言,李茂友安心回了家,他耐心等待着,坚信法律会还他的儿子一个公道。后来看到本地各大媒体都报道了此案,更加放心了。

  劫匪落网 当事人未获赔偿

  让李茂友没有想到的是,老天和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今年5月20日,他再到二队询问案情进展时,却被告知:案子已经判过了。李茂友开始还挺高兴,后来才明白过来,抢劫犯都受到了惩处,但他的孩子却什么赔偿也没得到。怎么会这样?他心急火燎地在公检法三家来回奔波,才知道公安机关根本没有向法院移交血衣等物证,也未给李韬做伤情鉴定,致使这起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本可附带提起的民事赔偿在审判过程中被“忽略”掉了。得知实情后,全家人备受打击。身心都受到重创的李韬,终日郁郁寡欢。

  据了解,此案的一审于今年4月在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包河区检察院对这一抢劫团伙提起公诉。法庭认定,2005年11月间,“少年帮”这一14人的抢劫团伙在不同地点、采取暴力手段共实施6次抢劫,刑期最高者获刑10年。受害的6人中,有2人做过伤情鉴定,共获赔23000元。6月,中院的二审基本维持了原判。两份判决书中都提及李韬遭劫的情节。

  对于“失误” 公检法各有说法

  作为主要受害人之一,李韬何以被排除在案件审理全程之外?8月28日,记者陪同其家人一起,对相关的包河区公检法三家分别进行了走访。在包河区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长表示,办案人员未通知到受害人做伤情鉴定,未向法院移交血衣等证据,确实存在一定过错。实际情况是“联系了但没联系上”。他建议受害人尽快实施补救措施,提起民事诉讼,局里可以派专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伤情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都可由局里代为垫付。他同时表示,要从中汲取教训,改进通知工作,在口头通知的同时,进一步要求书面通知。他还认为,造成这一疏漏的责任不在公安一家。

  包河区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其完全没有责任。因为在抢劫案件中,受害人如有明显伤情,才涉及到民事赔偿,并以此作为加重量刑的依据。但在此案中,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并不能反映出受害人李韬的伤情轻重与否,更无血衣和伤情鉴定报告加以佐证。“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曾试图联系过受害人,但是那部手机已经停机,根本联系不上。”“鉴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关押有一定期限,我们也不能过久拖延,只能依法起诉。”包河区法院也认为,是公安机关的失误造成审判工作的漏洞。

  ·本报记者 陈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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