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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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2:41 中国徐州网 | |||||||||
上月至明年6月间参保缴费费率统一为0.5%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记者刘作霖通讯员蔡金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近日联合市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财政 部门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自上月起参加统筹地 区的工伤保险。
据悉,这次会议明确要求我市属于参保范围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自上月起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参保的缴费费率统一为0.5%,2007年7月起按规定重新核定各参保单位的缴 费费率。同时规定,2003年3月27日至今年6月9日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自8月9日起1年内 携带发生工伤时的材料,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所属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条例》 规定的认定工伤情形进行工伤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