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叫停“奥美定”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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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2:4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撤销注射隆胸产品“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决定,并全面叫停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后,被“奥美定”的生产和销售厂家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吉林富华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药监局的上述决定。 国家药监局之所以作出撤销“奥美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决定,是因
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认为该公司涉案产品是经过批准生产和销售的,是安全有效的产品。吉林富华还认为,国家药监局此次进行再评价的对象是假冒的“奥美定”产品。据此,吉林富华认为药监局所作的撤销决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请求法院撤销上述决定。《北京青年报》供稿 梁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