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办失业证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3: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8月30日讯(记者 许菱芸 通讯员 杨健)办理失业证似乎从来都是城里人的事情,可记者今天从淄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获悉,新下发的失业证范围扩大,农民工从现在开始也可以办失业证了。 随着形势的发展,原先的失业证已经有点“跟不上形势”了。随着“统筹城乡就业”理念的提出,对农民工和城镇工人为划界,已经显得不合时宜。新失业证则进一步体现了
新失业证最大的特点是,扩大了可以持证的失业人员的范围。原来老证适用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新的失业证则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新失业证与老证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在新失业证里面增加了居民性质和人员类别两项。在新证的“居民性质”栏目中,各类失业人员可按自己的情况登记为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承包土地,或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的农村劳动者;城镇居民就是城镇各类劳动者。“人员类别”栏目中,各类失业人员就要登记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者。但是,如果居民性质变更就需要换发失业证了。 记者注意到,新失业证比老证在人员基本情况页上,还多出一栏“技术特长”。这项小小的变动显得失业证更加人性化,它有助于有关单位了解失业人员的特长,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新证下发后,失业人员目前持有的老证还可继续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