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贩卖国家管制药品将以贩毒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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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4:04 北京晚报 | |||||||||
广州消息记者昨日从广州禁毒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最近广州出现了丁丙诺啡(俗称舌下片)滥用的新情况。舌下片属国家严格管制药品,多服可致成瘾、致幻、精神亢奋等状态,因而出现被瘾君子滥用代替毒品的情况,而一些不法医药店铺或不法分子,将此处方药贩卖兜售。针对这一新情况,广州将对滥用丁丙诺啡(俗称舌下片)等国家管制药品的人员严处,由公安机关依法坚决送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处理。而对于涉嫌非法贩卖丁丙诺啡等国家管制药品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按贩卖毒品罪进行查处,由此加大禁毒处
何雪华林建文X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