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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匪勾结案”今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4:10 法制晚报

  成都火车站小偷居然把赃物“上供”给警察 经铁道部调查涉案民警多达42人

  成都“警匪勾结案”今宣判

  该派出所原所长与原教导员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本报讯 今日,因牵涉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匪勾结案”,而被控玩忽职守罪的该所原所长蒲烈彬、原教导员白锡文在贵阳进行二审判决。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事件起因

  赃物居然“上供”给警察

  2005年1月26日,一名军人在成都火车站转车时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盗,他跟踪一名刚刚行窃过的小偷来到值班室,发现自己在火车站所丢的钱包被小偷送到了一名警察手中。一怒之下,他将火车站派出所告到了铁道部。

  2月19日,铁道部4名特派员秘密开始调查。发现自2000年以来,长期在成都火车站扒窃作案的王平等人,通过给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值勤队长交“队费”,给当班警组交“班费”、“烤火费”等手段拉拢、腐蚀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致使部分民警被拉下水。

  一审判决

  玩忽职守最终判刑

  贵阳铁路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蒲、白二人在任职期间,明知所辖火车站候车大厅长期有扒窃人员,不采取切实措施打击,使成都火车站扒窃人员活动频繁、旅客群众财产损失严重。

  同时,二被告人对所内干警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经检察机关查实,该所涉案干警多达42人,其中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方对于两被告人的陈述一一给予驳斥。

  2005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涉案的11名原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员分别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3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6年7月4日,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二审庭审

  两被告人临时翻供

  蒲烈彬和白锡文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

  8月29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蒲烈彬、白锡文上诉案进行二审。

  两名被告人均否认法院认定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他们称,曾多次组织警力打击“宜宾贼”等,还多次向上级公安部门汇报。

  当日下午3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决定今日宣判,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综合新华社、《贵州都市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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