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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降百分录本校子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33 光明网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暑假期间,东北某高校部分教职工,因不满学校在今年的招生中对其子女的优惠政策作出改革,集体向校方抗议,提出“要公平、要公正、要上学”,要求学校对其子女予以大幅度降分录取。事件发生后,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使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弟这一半公开的秘密更加公开化。

  降分录取挑战教育公平

  上述的东北某高校所在省今年的一本分数线为理工类570分,文史类550分。而该校第一批在本省的最低分数线,理工类为593分,文史类为579分,分别比省一本线高出23分和29分。

  据该校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我省的二本线史类科理工类都是480分,本校教职工的要求是,凡是够480分的,校方都要录取,不录取就是不公平,就是不公正。”

  如果按照教职工的要求予以录取其子女的话,也就意味着部分教职工子女能以降低上百分的高考分数,获得与其他考生同样的录取资格。

  “由于学校规模较大,不单是教师子女,连该校后勤工作人员及附属医院的工作人员的子女,都要求享受这一政策。因此,这一规定可以影响上百人之多。甚至一部分教职工子女连二本线都没有达到,也要求享受这一照顾。”该知情人说。

  该校许多原不知情的学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不禁哗然。有学生在网上惊呼:480=593!大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某某大学不是某某大学子弟的大学,是全国人民的大学。那么低的分,凭什么就能上别人辛辛苦苦才考上的大学?山沟里的孩子怎么办?

  更有同学评价认为:本校子弟如此实现了大学梦,这是对整个教育制度公平性的挑战。

  诸多高校都有类似政策

  “这所学校反映的情况并不是个案,高校降分录取本校子弟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甚至在一些高校的招生章程中也有体现。”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罗立祝说。

  在南京某某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第三部分“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中,“选择录取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就赫然在列。

  南京某某大学2006年江苏省招生章程中,“为本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和本校学科带头人子女”与“烈士子女”等其他降分录取对象一起,同列在“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之中。

  福建某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第八款“录取原则”第七项如此规定:在各省招生办投档的范围内,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联合办学单位在职职工的子女可给予专业志愿照顾录取(级差20分以内)。

  此外,笔者还在徐州某某大学、南京某某大学、江苏省某某师范学院等高校的2006年招生章程中,发现了类似的规定。

  教育部欢迎媒体监督

  针对某些高校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的现象,教育部新闻发言人8月25日表示,教育部坚决不允许这一现象发生,对违规录取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欢迎媒体曝光和监督。

  该发言人说,招生工作涉及社会的公正公平,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降分信息需要向社会公布,哪些考生享受加分也必须向社会公示。所有违反录取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教育部都将严厉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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