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36 大众网-农村大众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预防毒蘑菇中毒的紧急通知,提醒社会公众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通知称,近期由于雨水较多,气候潮湿,适宜蘑菇生长,已经进入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

  通知提醒,社会公众应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
疗机构救治。

  据专家介绍,识别毒蘑菇有4种方法:一是看颜色。有毒蘑菇菌面颜色鲜艳,有红、绿、墨黑、青紫等颜色,特别是紫色往往有剧毒,采摘后易变色。二是看形状。有毒蘑菇菌盖形状怪异,菌面厚实板硬,菌杆上有菌轮,菌托杆细长或粗长,易折断。三是闻气味。有毒蘑菇有辛辣、酸涩、恶腥等怪异味。四是煮试。在煮野蘑菇时,放几根灯芯草、些许大蒜或大米同煮,蘑菇煮熟,灯芯草变成青绿色或紫绿色,有毒,变成黄色,无毒,大蒜或大米变色则有毒,仍保持本色则无毒。

  据了解,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毒蘑菇中毒表现多样,可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精神错乱、血压上升、肝脾肿大、日光性皮炎和肝、肾、心、脑等脏器损害,其中以脏器损害最为凶险,死亡率较高。(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