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涨幅50-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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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15:37 钱江晚报 | |||||||||
本报讯 我省的低收入群体有望再次提高收入。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省政府作出的最新决定,我省将从9月1日起调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幅度50元至80元不等,其中最高一档涨到750元。原来一直拿着最低工资的劳动者,之后的月工资可能可以多拿80元了。 本次再度调高10%左右
根据省政府的决定,从9月1日起,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50元、670元、620元、540元四档。同步调整的还有非全日制工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4元、5.7元、5.3元、4.6元四档。至此,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12月1日实施的老标准分别上调了50元、60元、60元、80元,上涨幅度在10%左右;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比之前的老标准上调了10%左右。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各市将根据所属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从四档中选择确定一档为当地企业职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之前,杭州市、宁波市等经济发达地一向实施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中的最高一档,我省大部分市、县选择了中间的两档。一小部分欠发达的县市则实施最低标准的最低档。 近3年一年一调 “这几年,工资涨得明显比以前勤了。大概每年可以涨一次。”1997年从安徽枞阳来杭州打工的老于,拿的工资一直是杭州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线。他清楚记得,1997年,自己拿到的月工资还只有270元,到2002年,涨到了380元。但前年、去年都涨了,先是每月620元,再是670元。而今后,他有望拿到的月工资将可达到750元。 我省是在1994年开始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之前已经过7次调整,前些年基本上是两到三年进行一次较大的上调,但从2003年后,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繁,几乎年年都有调整,且提高幅度较大,这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750元标准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也将从明天开始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780元,将超过我省,但只在广州市实行。其最低档却只有300多元,明显低过我省最低档的540元。“应该说,除上海和北京大都市之外,我省和广东已居全国前两位。” 去年3月,我国新制订的《最低工资规定》全面实施,新规定不仅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也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还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率加快,就是考虑到我省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职工每年的平均工资涨幅均较大等原因。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有所减小,则是考虑到人工成本过度上升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原因。 ■本报通讯员 钱蕾 本报记者 林燕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