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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检察长杀妻案疑点重重 最高法电话未能枪下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0:45 东南快报

  往事回放

  2003年9月29日中午时分,陈平与朋友吃饭。有亲戚找陈的妻子汪玲,但敲门、打电话,均无反应。朋友建议回去看看,陈平和朋友一起驾车回家。

  在家门口,由于防盗门打不开,陈平求助警方迅速调来切割机,从阳台进入陈家卧
室。汪玲只穿了件睡衣,手脚被白色尼龙绳紧紧捆绑着,身中21刀,早已死去。

  警方在陈平的家里,发现了104发军用子弹。

  2004年1月17日,案发后的108天,咸阳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平实施了刑事拘留。

  2004年11月22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犯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

  2005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陈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咸阳检察长杀妻案疑点重重最高法电话未能枪下留人

  8月12日,在陕西省淳化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被执行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检察长杀妻案”,在历经近三年的侦破审理之后,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对于陈平的家人以及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案子依然有太多的悬疑无法解开。

  “陈平被行刑,是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甚至连我们自己收尸的请求也不能答应,秘密送到火葬场火化。”陈平的大哥陈新民告诉记者。这一不合常理的行为,让这起本就存有争议的案子,显得更为扑朔迷离。

  是否刑讯逼供

  与陈平同号舍的两人均能证明他双腿严重浮肿,长期双臂疼痛,生活不能自理。

  一审判决后,陈平曾通过看守所向有关方面转交了一份反映材料。陈平在这份材料中写道:“到腊月三十,由于专案组人员要回家团圆,我才被关押到秦都区看守所。2004年3月8日,又把我从秦都区看守所提到某招待所313房间,一直到4月15日把我送到陕西省看守所的37天时间里,我经历了生与死的多次折磨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陈平称,在他被关进陕西省看守所时,同号舍的两人能证明他双腿严重浮肿,长期双臂疼痛,生活不能自理。陈平还称,某招待所的一名女服务员曾看到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情况,这名女服务员当时把暖水瓶丢到了地上。

  其律师毛文称,他们曾找过和陈平同监舍的两名刑满释放人员,两人的反映均与陈平所说相符。陈平提到的招待所那位看到对他刑讯逼供的服务员,他们去找时已不知去向。

  杀人动机存疑

  尽管陈平夫妻感情不好,但感情不好和动杀机之间还有很大的跨度。

  据公安机关侦查,陈平与咸阳一女子1995年认识后,逐步发展为有了两性关系。汪玲的遗信及日记也证明她和陈平的感情发生了危机。

  陈平自己也向公安机关供述,2003年,他多次和汪玲吵架,因为马上要换届,如果这时和汪玲离婚,会影响他的仕途,又不可能得到更多的钱财。他想到了在自己家中把汪玲杀死,再伪造一个报复杀人的假象,不仅对他的仕途有好处,家中的所有财产可以名正言顺地归他。

  咸阳市的多位人士均向记者证实,在汪玲死之前,咸阳市有关部门已拟提拔陈平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对此,律师毛文称,从现在情况分析,陈平杀人的动机不足,尽管陈平夫妻感情不好,但感情不好和动杀机之间还有很大的跨度,而且还是捅了21刀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段,“杀人动机是本案最大的一个谜。”而陈平的大哥陈新民说:“他马上要被提拔了,孰重孰轻他应该能分得清。”

  重要证据争议

  对案件至关重要的检验报告和分析意见均是在被告人做完有罪供述之后做出的。

  “截至目前,陈平作案用的刀子、手套、皮鞋、溶化安眠药的纸杯子以及汪玲现场丢失的两部手机都没有找到,证据缺乏全面性。”律师毛文认为。

  律师毛文在二审辩护意见中提出,该案的大量证据是技术鉴定,而对案件至关重要的检验报告和分析意见均是在被告人陈平做完最后一次有罪供述之后,相隔很长时间才由鉴定机构做出的。从鉴定生成时间及鉴定内容中均可明显看出受被告人口供影响的痕迹。如陈平交代杀妻时间是凌晨4、5点,死亡时间分析意见中就断定死亡时间“极有可能是凌晨6时左右”。

  针对现有证据,律师毛文指出,原审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给被害人服用了一种名为“晕动片”的安眠药,该药含有东浪菪碱、阿托品和苯巴比妥三种成分,而检验报告表明只在死者胃和血液中检验出苯巴比妥成分。

  “一审开庭时,我当庭做了一个试验,把安眠药溶到一个杯子里,有很明显的白色悬浮物,味微苦。陈平刚和汪玲吵完架,陈平又拿着这样一杯水让汪玲喝,她能喝吗?”陈平的一审代理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利峰说。还有,孟利峰认为,在汪玲阴前及床上提取的4根毛发,虽然因检材存在缺陷无法确认是谁的,但不能排除现场有第三人。

  另外,在一审前,律师孟利峰曾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麻永昌教授等法医专家对汪玲的死亡时间进行论证,得出结论是汪玲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9月29日上午7时到10时之间,但最终法庭没有采纳这份鉴定。

  终审久拖难决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曾打电话到陕西想“刀下留人”,但此时陈平已经被枪毙。

  据知情人士介绍,按规定案件终审裁定后,一周内就应该执行的,但陕西省高院一直拖到8月12日,就是希望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能调卷,“这是最后的一次机会。”

  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死刑,这一天是星期六。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的时候,陈平已经被枪毙。“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最终未能上演。

  陈平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做了十多年律师的毛文来说,还有好多疑惑,“对于这么重大的一个案子,在长达63页的判决书中,没有出现类似‘证据确凿’这样的词语。”

  8月12日行刑前,律师毛文在和陈平单独会面时,问了陈平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是马上要死的人了,能不能说句实话,你究竟有没有杀汪玲?”陈平坚定地告诉他,“我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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