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诚信光环笼罩下的“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0: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日前,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江西一家啤酒厂生产假冒纯生啤酒的情况。这家名为“江西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的企业竟然是“江西省一级诚信企业”。

  (《中国青年报》8月31日报道)

  “圣士丹”生产的假冒纯生啤酒,销售火爆,覆盖南方许多城市。可以想象,“诚
信企业”这一荣誉牌匾,是他们赢得市场的重要助推器。然而,这一诚信企业并不诚信,若非记者的调查揭开这个虚假的“诚信”面具,一定还会有更多的消费者被这样的“诚信企业”欺骗。

  我注意到,“圣士丹”获得“一级诚信企业”的“金字招牌”就在今年6月底。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金字招牌”,来自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企业管理处,且盖有江西省经贸委、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等8大部门的公章。由此,笔者不禁要问,为何“圣士丹”的造假行为,能够轻易瞒住众多部门的眼睛?以至于造假企业鱼龙混杂,蒙混过关呢?

  一切的根源,在我看来,就在于“诚信企业”评比本身已经失去了公信力。这些所谓的“诚信企业”,根本不是市场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不过是一些权力部门“赐封”的符号。

  谁都清楚,今天的市场,存在着同质化极其严重的特点。以啤酒为例,打着“纯生”旗号的啤酒,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对于一个理性的消费者来说,他们自然会选择那些讲究诚信的商家的产品。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都希望能打出一张“诚信牌”。正因为如此,当前商家都对“诚信企业”这样的荣誉牌匾极为看重,面对种种“诚信企业”评比活动,商家都不惜通过种种公关手段,谋求到手。

  现实中,商家要想能打出“诚信牌”,必须依赖于某些部门机构的“评选”。如江西的这个“中小企业诚信工程领导小组”,就隶属于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企业管理处。我注意到,这家企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是被蒙蔽者。很显然,对于这样的现象,与其说是“被蒙蔽”,不如说是一种失职行为。

  不论怎么说,既然这样的“诚信企业”不是来自市场选择的结果,那么,评选就可能变成了一种行政行为对市场的不良干扰,妨碍公平的市场竞争。这样的恶劣事件提醒我们,和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相关的评选,应当由纯粹的市场主体来最终界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