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缴费比例低于20%的市3年内调整到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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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3:2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31日讯(记者 傅晓峰 通讯员 赵永德)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今天召开,确定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市,在3年内调整到20%,其中低于20%且当期收不抵支的市,今年必须调整到20%。 截至目前,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863.5万人,比去年底增加近30万人。有185万人实行了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5%。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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