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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记者:这是新闻同行的胜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4:5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富士康昨向深圳中院申请变更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第一财经日报》正式成立律师声援团

  “天价索赔”一夜之间降为“一元官司”!8月30日晚10时左右,富士康向两名记者索赔3000万元的名誉权官司有了重大变更。

  富士康转变神秘人向记者报喜

  记者8月31日凌晨连线身为被告记者的王佑。她说,30日晚上9时48分,一个非常特别的人首先向她“报喜”,很快,同事们就在网站上证实了这一消息。王佑认为,富士康的这一转变等于是默认他们“做错了”,即使他们依然坚持诉讼,但这一巨大转变绝对“鼓舞了整个记者行业的士气”。王佑说,这是整个新闻界的胜利。

  而另一个当事人翁宝的第一句话也说,这是全国同行共同的胜利。“这个早晨新的工作与生活重新开始。”翁宝激动地告诉记者。

  当天晚上9时,《第一财经日报》宣布正式成立律师声援团,决定聘请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刘学兵律师和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姚朝武律师,来处理有关法律事宜。

  标的降低富士康申请变更手续

  8月31日,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法务谷哮证实,鸿富锦已经在当天下午向深圳中院申请变更诉讼标的和诉讼对象: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报社。

  至于标的额从3000万元变更为1元后,管辖法院是否可能从“中级法院”降到区法院,谷哮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民事诉讼法》中有法律规定,最终如何确定由法院来确定。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标的额变为1元,但这个案件不一定需要更变法院,因为名誉权案件不同于经济案件,不能以标的额的大小来论。”

  □律师说法

  财产被封记者有反诉权

  在财产解封问题上,广大律师事务所刘学兵律师透露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关于财产解封的裁定,所以不敢确定财产是否已经解封。他估计从申请解封至法院裁定再到裁定书送达王佑和翁宝的手中,有一星期左右的时间。

  至于网民们关心的查封财产已经有两个月,查封期间记者们受到损失要不要进行赔偿,富士康又该不该赔的问题。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海涌表示:“两位记者自然有权利进行反诉,要求赔偿,这种赔偿一般由实际损失的数量来计量。不然的话,说查封就查封,说解封就解封的话,就会产生滥用保全的行为。”

  □新闻链接

  鸿富锦今年必须建工会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深圳市已经把鸿富锦公司列入“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这是8月31日深圳市总工会和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的。据悉,宝安区总工会从2004年12月起就多次发函敦促鸿富锦公司组建工会,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函。深圳市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已经将鸿富锦公司列入全市30个“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并成立了以市总工会牵头的组建班子,敦促公司在今年底前成立工会。

  □疑问

  “苹果”介入富士康转变?

  就在《第一财经日报》作出反击的1个小时后,8月30日晚上10时不到,富士康转了风向。据了解,对于“记者遭遇天价索赔”事件,苹果电脑的发言人基尔·塔恩之前已表示:“苹果正在幕后协助解决这一问题。”有报道认为,除了中国及国际媒体的强大压力外,苹果电脑的介入,也是促成富士康方面转变的原因。

  □幕后

  多家媒体曾收到律师函

  “我的感觉是恐怖!”翁宝7月17日接到了一份法院冻结其个人财产的通知书。直到此时,他才知道他和报社的另一名记者王佑被别人告了。

  记者获知,在《一财》两位记者收到冻结个人财产的通知书的同时,几乎所有其他同期报道过富士康劳工状况的媒体记者也收到了富士康代理律师出具的律师函,但最终并未走上法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及其所在媒体的当事人表示:“通过做工作,跟富士康公司之间的这个纠纷已经平息了。”他说,这几家收到律师函的媒体是同时去做的这件“平息”工作,但不愿透露具体过程。“这个公司做事不计后果,不想惹它,”这位人士表示。

  在多家媒体对富士康劳工状况的“合围”报道中,《一财》记者成为惟一被起诉的对象。对于这一情况,8月29日下午,《一财》总编辑秦朔在进行网络访谈时解释说:

  “我们是最早在国内报道的,他要清算的话,就会找一个源头。”

  据翁宝说,7月24日,他曾向深圳法院提出,按照相关民事法规,他本人不适合成为本案被告,要求法院解除对他个人资产的冻结,但至今未得到法院支持。(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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