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检察长被秘密行刑 辩护律师认为案件存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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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6:31 扬子晚报 | |||||||||||
8月12日,在陕西省淳化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被执行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检察长杀妻案”,在历经近三年的侦破审理之后,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对于陈平的家人以及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案子依然有太多的悬疑无法解开。“陈平被行刑,是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甚至连我们自己收尸的请求也不能答应,秘密送到火葬场火化。”陈平的大哥陈新民告诉记者。
■新闻回放 2003年9月29日中午时分,陈平与朋友吃饭。有亲戚找陈的妻子汪玲,但敲门、打电话,均无反应。朋友建议回去看看,陈平和朋友一起驾车回家。在家门口,陈平说钥匙忘在了家中。有人借来梯子,爬上阳台,探头看去,一声惨叫——汪玲倒在一汪鲜血里! 2004年1月17日,咸阳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平实施了刑事拘留。2月16日,因涉嫌私藏弹药罪,陈平被逮捕。2004年11月22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犯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2005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陈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悬疑一 是否刑讯逼供 对于行刑机关没让收尸这一细节,陈平的大哥陈新民猜测这是陈平身上有被刑讯逼供所致的伤痕,害怕被家属看到借此闹事。 一审判决后,陈平曾通过看守所向有关方面转交了一份反映材料,其中写到:“到腊月三十,由于专案组人员要回家团圆,我才被关押到秦都区看守所。2004年3月8日,又把我从秦都区看守所提到594台招待所313房间,一直到4月15日把我送到陕西省看守所,我经历了生与死的多次折磨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陈平的代理律师、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文称,他们曾找过和陈平同监舍的两名刑满释放人员,两人均反映陈平刚进看守所时,“手腕有伤疤,上肢曲伸困难,下肢浮肿、裤子脱不下来,晚上睡觉翻身喊痛。” 悬疑二 杀人动机不足 陈平的好朋友杜卫星告诉记者,陈平很善良、很孝顺,不是一个好冲动的人。咸阳市的多位人士均向记者证实,在汪玲死之前,咸阳市有关部门已拟提拔陈平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另外,他马上要被提拔了,孰重孰轻他应该能分得清。”陈平的大哥陈新民说。 据公安机关侦查,陈平与咸阳一女子1995年认识后,逐步发展为有了两性关系。1996年夏天,陈平和该女子在家里准备发生两性关系时被汪玲抓住。汪玲的遗信及日记也证明她和陈平的感情发生了危机。但律师毛文称,尽管陈平夫妻感情不好,但感情不好和动杀机之间还有很大的跨度,而且还是捅了21刀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段,“杀人动机是本案最大的一个谜。” 悬疑三 重要证据争议 公安机关称,在汪玲被害现场,找到了一个粘有血迹的弧形刀印。经过调查、鉴定,得知陈平曾有一把同类型刀。足迹鉴定表明,现场的鞋印系陈平所留。另外,对于最为关键的死亡时间,公安机关推断其死亡时间极有可能在凌晨6时左右。 对此,律师毛文在二审辩护意见中提出,该案的大量证据是技术鉴定,而对案件至关重要的检验报告和分析意见均是在被告人陈平做完最后一次有罪供述之后,相隔很长时间才由鉴定机构做出的。“明显感觉到,侦查机关是在根据被告人的供述罗织证据。” 悬疑四终审久拖难决 陈平在一审判决后的反映材料中称,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的个别民警曾经因涉嫌经济问题受到过他的审查。 据知情人士介绍,陈平一案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相关审判人员一直对案件的争论比较大,按规定案件终审裁定后,一周内就应该执行的,但陕西省高院一直拖到8月12日,就是希望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能调卷,“这是最后的一次机会。”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死刑,这一天是星期六。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的时候,陈平已经被枪毙。“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最终未能上演。(据瞭望东方周刊)
8月12日,陈平被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