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将实行年审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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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7:1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今后,居住在廉租房之内的住户,一旦不符合要求,可能将不再像以前那样享受“终身制”。建设部8月30日公布的《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要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不符合廉租房居住条件的必须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 建设部《办法》指出,要规范廉租房申报的审核程序,对廉租房要严格实施年度复
据了解,在我国的一些城市,一些原本具备廉租房资格的人住进廉租房后,经济条件慢慢改善,不再符合有关要求,但却始终实行“终身制”,导致符合条件的人住不上廉租房。为此,此次《办法》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予以调整,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此次下发的《办法》规定,各省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同时,各地要制定廉租住房保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及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科学测算资金需求总量,明确资金筹集方式,不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蒋彦鑫)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