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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违章停车罚款今起降为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8月31日讯 (记者谢向荣)在明天开始实施的《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中,关系到许多车主的人行道停车、停车位设置等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行为都有了新规定,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罚款将从原来的200元降到100元,而擅自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划停车位的也将受到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中规定,从明天开始,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
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据介绍,出现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时,将由城管队员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处理通知单贴在车辆上,通知车主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而逾期不处理的车主再无法进行车辆的年审。

  除此之外,在城市人行道上停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将受到处罚。按照规定,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同时,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线)或者设置停车场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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