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马鞍山市出新规 市委书记外出要请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9月1日消息(记者洪波)近日,安徽马鞍山市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全省率先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外出请假立下新规。规定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马鞍山市市级领导干部外出都要执行请销假审批和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即便是马鞍山市市委书记外出,也得向组织上请销假备案。

  这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从今年10月1日起,马鞍山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协领导同志,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市级领导干部,组团外出参观考察、参加各类脱产培训、出国(境)考察学习、参加省内外各种会议、事假、病假、休探亲假、公休假、外出疗休养、其他因私外出等都必须严格进行请销假审批和备案。

  另外,市级领导请假外出期间,必须自觉做到向所在班子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告知外出行程、下榻地点、保持与本单位工作联络并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市级领导干部办理请假手续应提前3天进行,组团外出考察需提前一周报批。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和报批的,应按规定口头征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擅自外出。到假期届满和外出考察回来后应及时销假。因故需要延期的,应当提前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并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续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