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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村委会关押200人办暂住证续:深夜不再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32 南方新闻网

  番禺区政法委副书记慰问被打者阿文,称该区将追究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打人行为至少定性为治安事件

  广州暂住证调研

  200多人被强行关进村委大院内,只因他们身上没带暂住证。部分人被关押近9个小时
,数人因顶撞村委会主任而被殴打,其中一名为有广州户口的16岁少年。此事件一经披露,立即引来各界普遍关注。

  番禺区政法委副书记等领导主动联系本报,对该区大山村治安队非法滞留无暂住证者、村委会主任带头殴打顶撞者事件作出回应,对本报对该区工作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与欢迎,并称决不容忍这种暴力行为。其还代表番禺区政府慰问了被殴打致伤的16岁少年阿文,主动给阿文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事件:200人被关村委会数小时

  回应:村里无权关人打人

  8月29日晚上7时许,阿文与朋友到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附近吃饭,不料半路被截下,要求查看、办理暂住证。在被滞留的当晚11时多,该村村委会主任梁健东赶到,阿文等至少3人因与其发生口角,而被强行关进治安队屋子内遭群殴,第一个动手的便是该村委会主任。

  广州市流管办有关负责人:不管是村委会主任还是治安员,或是普通人,都无权动手打人。

  番禺区政法委副书记何志权:大山村村委会主任、治安队均无权关押、更无权殴打无暂住证者。

  事件:夜晚查证滞留至凌晨4时

  回应:今起最晚不超23时

  记者29日晚在大山村委会门口遇到的第一个人,便是“老老实实交钱走人”的彭先生,他从当晚7时许被关进村委会大院,由于第二天早上还要工作,只能先交钱离开。但更多被关押者选择了抗争与坚持,打工者周女士便是其中一位,她坚决不再交30元钱换一张白条,其被关至30日凌晨4时才被释放。

  番禺区流管办常务副主任黎梓华:选择晚上查证原因是不想在白天影响外来工上班,也不影响工厂、企业正常工作。

  该区政法委副书记何志权:他们查办暂住证时间安排的原则是,不影响被查证者正常工作与休息,但像大山村的做法明显不对,严重影响了被查证者的生活作息。今日将召集全区流管办负责人开会,研究、纠正记者暗访所披露的多个问题,从今日起,将对全区查办暂住证时间作出限制,最晚不超过晚上11时,否则将严惩不怠。

  事件:村里“搭车”强收卫生费

  回应:将力改此不妥行为

  29日晚9时许,在大山村委会大门内外,记者看到多名被滞留者拿着暂住证票据欲离开时被治安员拦下,理由是他们还没交30元卫生费。记者在现场看到,拦路的虽然不是流管办工作人员,但一旁的流管办人员对此视而不见,当记者上前询问原因时,对方竟称他们与村里是分开办事,费用也是各收各的,不是所谓捆绑收费。许多人对此做法感到极为愤慨。

  番禺区流管办副主任黎梓华:广州市有关文件中早已明确规定,卫生费等决不能与暂住证费用捆绑收取,村里也不应该搭此“顺风车”。

  该区政法委副书记何志权:卫生费“搭车”暂住证费做法在广州很普遍,原因是村里想减少自身与流动人员的麻烦,但这一做法确实不妥,将力改此不妥行为。决不能借机捆绑、强迫流动人员交纳卫生费等。

  事件:16岁阿文被村主任打伤

  回应:慰问阿文愿为其讨公道

  自被殴打后,阿文被警车带进了大石派出所,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昨日中午,阿文到医院做了医疗鉴定,虽相隔36小时,阿文身上仍多处伤痕,鼻梁等部位仍较疼痛,医院鉴定其为轻微伤。

  昨日下午,番禺区政法委副书记何志权、番禺区流管办副主任黎梓华等见到了阿文,他们询问了阿文的伤势情况,并了解了其被殴打时的细节。

  阿文及家人担心被报复,何志权主动给阿文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称一定保证阿文的人身安全。阿文家人告诉记者,他们正等待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如不能讨回公道,他们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何志权:将极力调查清楚事实真相,帮助阿文讨回公道。从目前情况看,此事件至少可定性为一起严重治安事件,至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仍需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

  专家观点

  法学专家称,要求随身携带暂住证“是荒谬的”

  查证方式亟待改变

  本报讯本报昨天《村委会强关200人办暂住证》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有法学专家表示,要求随身携带暂住证“是荒谬的”,查暂住证的方式更亟待改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表示,暂住证与非法拘禁等行为并没有必然联系,隐藏在“暂住证暴力”背后的还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淡漠问题。

  对于暂住证是否合理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余凌云表示,个人主张保留,英国、香港等国家地区也都有类似举措,主要是出于管理的现实需要。但是前提是办证应该免费或者只收工本费;证件的办理发放应该更人性化,增强服务观念;不允许晚上闯入住宅查证;更不允许由村治安员抓人这样的事发生。

  对于治安员是否有权查暂住证的问题,余凌云表示,治安员作为执法主体是不合格的,除非有公安部门的委托,而且必须要有委托书,并明确被委托人的权限、责任。

  另外,《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中规定,暂住证要随身携带。对此,杨支柱认为“是荒谬的”。因为,外来人口在办很多事时,都需要出示暂住证,这实际上已经设了很多道检查的门槛。

  对此,余凌云也表示“不见得要随身携带”。拦路检查的方式也“不宜多用”。因为这种方式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干预很大。有关部门应该转变执法理念和思路。

  采写:本报记者单小亮梁艳燕王海军王卫国实习生康殷

  本报记者李向新实习生陈旭鸿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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