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临死前“杀妻检察长”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09:32 沈阳网-沈阳今报

  

临死前“杀妻检察长”喊冤
2005年1月17日,陈平一审被判处死刑。(资料图片)
临死前“杀妻检察长”喊冤
2006年8月12日,陈平被执行死刑。 案件悬疑>>>

  秘密处决不让家属收尸

  对于陈平的家人以及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案子依然有太多的悬疑无法解开。

  8月12日,在陕西省淳化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被执行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私藏弹药、受贿。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检察长杀妻案”,在历经近三年的侦破审理之后,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对于陈平的家人以及辩护律师来说,这个案子依然有太多的悬疑无法解开。

  “陈平被行刑,是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进行的,甚至连我们自己收尸的请求也不能答应,秘密送到火葬场火化。”陈平的大哥陈新民告诉记者。

  这一不合常理的行为,让这起本就存有争议的案子,显得更为扑朔迷离。

  往事回放>>>

  身中21刀妻子在家中遇害

  2003年9月29日中午时分,陈平与朋友吃饭。有亲戚找陈的妻子汪玲,但敲门、打电话,均无反应。朋友建议回去看看,陈平和朋友一起驾车回家。

  在家门口,陈平说钥匙忘在了家中。有人借来梯子,爬上阳台,探头看去———汪玲倒在一汪鲜血里!

  由于防盗门打不开,警方迅速调来切割机,从阳台进入陈家卧室。汪玲只穿了件睡衣,手脚被白色尼龙绳紧紧捆绑着,身中21刀,早已死去。

  警方在陈平的家里,发现了104发军用子弹。

  涉嫌杀人检察长一审判死

  2004年1月17日,咸阳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平实施了刑事拘留。2月16日,因涉嫌私藏弹药罪,陈平被逮捕。2004年11月22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陈平犯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

  2005年1月1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平因犯故意杀人罪、私藏弹药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中称,约从1996年起,被告人陈平与其妻汪玲感情不和,2003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陈平决意杀死汪玲。被告人陈平趁汪玲冲澡之际,将安眠药溶化于水杯中,待汪玲洗完澡后让汪玲服下。次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平见汪玲已熟睡,便找来绳子将汪玲手、腿捆绑,用刀在汪玲胸、腹部剌了21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对于受贿罪,判决书中称,2002年7月底,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反贪局调查西部证券西兰营业部涉嫌挪用股民资金案线索过程中,该营业部经理樊某通过中间人张新亚向被告人陈平说情,陈平便将办案人员叫回。之后,樊某委托张新亚向陈平送了40万元。

  一审判决后,陈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疑点重重>>>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

  一审判决后,陈平曾通过看守所向有关方面转交了一份反映材料。陈平在这份材料中写道:

  “到腊月三十,由于专案组人员要回家团圆,我才被关押到秦都区看守所。2004年3月8日,又把我从秦都区看守所提到594台招待所313房间,一直到4月15日把我送到陕西省看守所的37天时间里,我经历了生与死的多次折磨和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在一审期间,陈平全部翻供,称他在原侦查期间的供述是公安机关在法律不允许的地点对他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下产生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陈平的代理律师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毛文称,他们曾找过和陈平同监舍的两名刑满释放人员,两人均反映陈平刚进看守所时,“手腕有伤疤,上肢屈伸困难,下肢浮肿、裤子脱不下来,晚上睡觉翻身喊痛。”

  作案工具尚未找到

  “截至目前,陈平作案中的刀子、手套、皮鞋、溶化安眠药的纸杯子以及汪玲现场丢失的两部手机都没有找到,证据缺乏全面性。”律师毛文认为。

  公安机关称,在汪玲被害现场,找到了一个粘有血迹的弧形刀印。经过调查、鉴定,得知陈平曾有一把同类型刀,并与汪玲身上的刺伤完全吻合,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就是陈平。

  针对现有证据,律师毛文指出,原审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给被害人服用了一种名为“晕动片”的安眠药,该药含有东浪菪碱、阿托品和苯巴比妥三种成分,而检验报告表明死者胃和血液中检验出苯巴比妥成分,并未检出另外两种成分。

  还有,在汪玲阴前及床上提取的4根毛发,虽然因检材存在缺陷无法确认是谁的,但不能排除现场有第三人。

  另外,在一审前,律师孟利峰曾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麻永昌教授等法医专家对汪玲的死亡时间进行论证,得出结论是汪玲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9月29日上午7时到10时之间,但最终法庭没有采纳这份鉴定。

  杀人动机明显不足

  咸阳市的多位人士均向记者证实,在汪玲死之前,咸阳市有关部门已拟提拔陈平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陈平连杀鸡都不敢,还敢杀人?”陈平的大哥陈新民说,“另外,他马上要被提拔了,孰重孰轻他应该能分得清。”

  律师毛文称,从现在情况分析,陈平杀人的动机不足,尽管陈平夫妻感情不好,但感情不好和动杀机之间还有很大的跨度,而且还是捅了21刀这样残忍的杀人手段,“杀人动机是本案最大的一个谜。”

  据公安机关侦查,陈平与咸阳一女子1995年认识后,逐步发展为有了两性关系。陈平供述,在2003年9月28日晚,因为一件琐事,他和汪玲吵了起来,加之当晚也喝了些酒,就下定决心杀掉汪玲。

  控方证人称被“逼供”

  7月16日,证明陈平受贿40万元的中间人张新亚主动站出来,说他此前向公安机关供述的向陈平转送40万元现金一事系“没有办法”,并向律师提供了他把40万元存进银行及还账的相关证据。

  张新亚用书面材料向律师证明说,“我自2003年的11月29日被公安机关带到咸阳秦苑宾馆,后转移至彩虹宾馆接受审查,直至2004年元月19日才出来,自由受限制52天。不承认给陈平送钱,我就回不了家,生意也做不成……”

  秘密行刑>>>

  高法电话未能枪下留人

  据知情人士介绍,陈平一案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相关审判人员一直对案件的争论比较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必须实行开庭审理。

  “如果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可能会是另一种结果,但压力太大,实在是等不到7月1日了。”上述知情人士称。他还透露说,按规定案件终审裁定后,一周内就应该执行的,但陕西省高院一直拖到8月12日,就是希望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能调卷。

  8月11日,陕西省高院下发执行令。第二天一大早,陈平被执行死刑,这一天是星期六。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领导获知陈平当天要被行刑,曾打电话到陕西,但等电话打来的时候,陈平已经被枪毙。“刀下留人”的惊心一幕,最终未能上演。

  临死之前坚称没有杀人

  陈平一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做了十多年律师的毛文来说,还有好多疑惑,“对于这么重大的一个案子,在长达63页的判决书中,没有出现类似‘证据确凿’这样的词语;还有,对于陈平一个正处级干部来说,虽然供认自己杀了人,但在笔录及开庭过程中,没有说一句悔罪的话。”

  8月12日行刑前,律师毛文在和陈平单独会面时,问了陈平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是马上要死的人了,能不能说句实话,你究竟有没有杀汪玲?”陈平坚定地告诉他,“我是被冤枉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