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 淘汰改造落后生产力 烟台严把高耗能产业准入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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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0:39 中国环境报 | |||||||||
□王文祥 本报讯据悉,“十一五”期间,山东省烟台市将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严把高耗能产业市场准入关,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降耗。
“十一五”期间,烟台市将认真落实国家、省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优先发展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争取“十一五”前两年服务业增加值接近1000亿元,2010年突破15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或接近40%。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优化工业结构。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发展“倍增”和对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倍减”的双重效应,争取到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0%。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沼气和生物质能源,推广“畜——沼——林”、“畜——沼——菜”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严把高耗能产业市场准入关。对年综合用能2000吨标准煤、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核,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逐步对钢铁、有色金属、火电、建材、化工、煤炭、造纸、纺织等重点耗能领域的建设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凡是列入节能评价审查目录的项目,都提出明确的能耗准入标准,由节能主管部门进行节能评价预审。凡是工艺技术和设备用能水平达不到节能标准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 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并、转”,坚决清理“五小”企业;调整能源结构,适当控制燃煤火电发展规模,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快推进核电、风力发电、秸秆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争取“十一五”期间新增风力发电30万千瓦,“十二五”初期形成200万千瓦核电能力,使全市新能源比重在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中超过1/3,在总装机容量中超过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