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排污企业整治启动 开通“12369”受理环保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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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1:4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8月31日讯今日,记者从哈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按照国家召开的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的要求,哈市决定将从9月1日起启动松花江流域排污企业整治行动,行动为期半个月,将于15日结束。
本次整治的重点为哈市松花江全流域涉水污染,重点是化工、造纸、食品加工、制药等中污染行业,以及哈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和周边的企业。 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要坚决取缔,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点制定限期关、停、改造方案。今年年底前要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2007年年底前要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 此外,对整治中发现的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对各工业园区内废水超标排放企业要求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未预期完成的予以关停;对于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业的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闭。 9月20日前,哈市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办检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暗访,如发现造成环境污染、监管和执法不力的政府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哈市环保部门还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受环境违法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