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皮小舅子“霸占”牌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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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2:22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胡先生以小舅子陈某的名义购买了牌照为“沪AX”牌照的跃进货车一辆。事后,陈某认为车辆是自己购买,坚持要把牌照留下。昨天,闵行区法院判决,跃进货车归胡先生所有,陈某应协助胡先生办理上述车辆的过户手续。 当年,胡先生出资购买了牌照为沪AX5242的跃进牌普通货车一辆,产权登记在小舅子陈某名下,胡先生贷款9万。2003年3月,陈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货车的产权、使用权归
由于胡先生提出车辆过户的事遭到陈某拒绝,胡先生于今年6月22日诉至法院,提出了确认货车产权归自己所有,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请。 胡先生称,由于国家规定每人限购一辆“X”牌照的运营车辆,故以陈某的名义购买了“X”牌照的跃进货车一辆。为了贷款,还用自己原有“X”牌照的东风货车抵押。近期,他要求陈某配合办理跃进货车的过户手续,却遭到了陈某的无理拒绝。 陈某却称,跃进货车是自己向姐姐借款之后购买的。胡先生提供协议书是在自己酒后所签。由于车辆的营运所得均归胡先生所有,所以车辆的贷款由胡先生偿还。当初协议签订后,自己曾要求签订补充协议,但遭拒绝。陈某只同意车辆归胡先生所有,自己要保留牌照。 法院认为,陈某称协议系酒后所签,购买车辆的款项向姐姐所借,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不予采信。从胡先生提供的贷款协议及付款情况分析,购买人应为胡先生,故对陈某车款借来的辩称,也不予采信。 双方签订协议后,陈某未能按协议协助胡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其行为显然欠妥。由于系争车辆的实际出资人是胡先生,且双方事后在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该车辆的产权归属,故对于胡先生要求确认系争车辆所有权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