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不准向孩子伸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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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3:01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实习生刘媛媛)《义务教育法》究竟有何新意?记者为此采访了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康万栋和新华中学校长张之鑫。 康万栋认为,新法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对于新法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新华中学校长张之鑫认为,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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